建筑电气消防系统的排列设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确保系统的科学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1、消防电源及配电系统
独立供电:消防用电设备应由两个独立的回路供电,其中一个回路应引自消防专用配电母排,作为应急配电回路。
配电箱布置:消防配电箱应设置在便于操作和维护的位置,且应有明显的标志。配电箱的安装应牢固,不得倾斜。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器布置: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保护区域的大小和形状合理布置,确保无探测盲区。对于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如双波段探测器,其安装位置应避开强红外光区域,并根据保护角度和探测距离确定具体的布置方法。
报警按钮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墙上,距地高度1.3~1.5m,且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只。
3、消防给水系统
管道布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管道应布置成环状管网,进水管或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条,以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所需水压。
竖管布置:消火栓给水系统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每根立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毫米。
4、防排烟系统
风机布置:防排烟风机应安装在便于维护和操作的位置,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风管布置:防排烟风管应根据建筑的布局和防火分区进行合理布置,确保在火灾时能有效排出烟气。
5、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应急照明布置:应急照明应安装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关键位置,确保在火灾时能提供足够的照明。
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安装在疏散通道的明显位置,且应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探测器安装: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安装在电气线路的关键位置,如配电箱、电缆井等,以及时发现电气火灾隐患。
线路敷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线路应与其他电气线路分开敷设,避免相互干扰。
7、其他注意事项
线路敷设: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应不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内的同一槽孔内。
设备保护:所有消防设备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如防潮、防尘、防震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通过以上设计原则和排列建议,可以确保建筑电气消防系统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为建筑的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