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短板。突出表现在:不同领域和地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信息资源基础保障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智慧技术与社会生活的融合还有待加强、加深和拓展,市民获得感仍需进一步提高。”在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巡视员伍浩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自2008年智慧城市概念被提出,打造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各地新一轮城市化建设的重点工程,国家顶层设计与政策逐步到位。2011年地方积极推进、2012年国家各部委试点、2014年首次顶层设计、2016年国家重大部署,“十三五”期间,国家将智慧城市作为新型城镇化重点方向,推进100个城市试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特色智慧小镇涌现。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巡视员李颖曾表示,中国智慧城市市场估计将有4万亿元的规模。智慧城市前景虽然广阔,不过,目前智慧城市在网络安全、法律规制、数据共享以及产业和人才升级等领域仍然存在短板。为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以改进:
第一,设立城市治理安全等级和风险预估机制。城市治理安全等级的设立将规范人工智能的实践和应用范围,有效预防人工智能的“越界”风险,进而有助于管理者有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趋利避害地推进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
第二,智慧城市建设不宜过于“激进”和“急切”,而应持守“蹄疾而步稳”的安全策略和节奏。在“人文型智慧城市”战略主题下重新布局城市信息基础和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形成一种科技型、管理型、人文型智慧城市有机结合的包容发展模式。
第三,融合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打造智慧政府大脑、智慧城市大脑,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优政、惠民、兴业的目标,让每个人都享受到数据智慧带来的便捷。
第四,突出顶层设计,重点抓好标准规范、评价指标、安全保障等工作;突出因地制宜,遵循因城施策,因时而变的原则,制定各级各类智慧城市发展的目标与蓝图;突出改善民生,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突出精准治理,引导各地区将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入城市管理,推行以数据为基础资源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第五,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治安协同防控,提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利用信息智能等技术,构建全时全域、多维数据融合的城市安全监控体系,形成人机结合的智能研判决策和响应能力,做到响应过程无缝隙切换、指挥决策零延迟、事态进展实时可查可评估。
第六,智慧城市是城市管理的智慧体系总结和再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所以应该用适合新时代的理念和技术来完成智慧城市建设。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避免大包大揽,应该让更多企业社会各界加入这个领域里面来,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节约了政府资金,还鼓励了企业参与,同时也培育了产业。
第七,智慧城市本身是创新性极强的城市治理理念,不对当前态势加快扭转、实施立法规范、回归真实创新,不去讲究平台思维、进行实实在在的感知应用实践,智慧城市就可能成为短暂时髦的词汇、城市治理的说辞,造成公共财政在该领域投入产出效率不高,仅仅是促成了有限的产能落地,持续性难于保障,建构起智慧城市有机生长的土壤则更加困难。因此,在中国推行智慧城市建设,要坚持中国国情、中国特色和中国思维,在具体的实践推动中释放出更巨大的效能。
结语:“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工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要着眼于多样性和长远的发展。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城市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使城市更容易被市民全面感知,提升城市生活的便捷化、高效化。